禁止近亲结婚,是伦理秩序的要求,是人类近亲结婚史上血的代价和教训的总结,是保障优先优育的关键。
禁止近亲结婚是古今中外法律的通例,只是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范围大小不一以及对亲等的计算各有不同。由于当事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并不因其中一方死亡而消灭,因而属于《民法典》规定的近亲结婚的,即使一方当事人死亡,其此前已缔结的婚姻仍属无效婚姻。
近亲结婚对社会具有一定的危害性。因此,将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规定为无效婚姻。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是指有《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情形,即结婚的男女双方是直系血亲或者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