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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医疗的对象

#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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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09:45:56

郭广吉

郭广吉 律师

北京中阔律师事务所

  强制医疗的适用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一是行为人必须实施了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

  “暴力行为”是指以人身、财产等为侵害目标,采取暴力手段,对被害人的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损害,直接危及人的生命、健康及公共安全的行为如放火、爆炸等。

  “危害公共安全”是指危害广大群众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的安全,足以使多人死伤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人身安全”,一般仅指人的生命、健康安全。

  “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一般是指杀人、伤害、强奸、绑架等严重侵害公民生命、健康安全的行为。

  二是行为人必须属于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法定程序鉴定”,是指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规定,由符合条件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精神病人进行的鉴定。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根据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是指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属于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三是行为人必须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

  对于实施了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过法定程序鉴定确认属于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必须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才能对其进行强制医疗。

  行为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条件,才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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