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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超出保修期,开发商就不用负责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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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0:43:11

蒋昕赤

蒋昕赤 律师

四川兴蓉(重庆)律师事务所

       房屋超出保修期,开发商并非一定不用负责,需分情况来看。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有明确划分,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装修工程为2年。若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开发商应履行保修义务。

  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这意味着无论房屋是否超出保修期,只要主体结构出现质量问题,如地基下沉、承重墙开裂等严重影响居住安全的问题,开发商都责无旁贷 。因为主体结构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居住安全,是房屋质量的核心要素。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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