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规定,儿媳妇没有法定的赡养公婆的义务。具体分析如下:
法律关系角度:《民法典》中关于赡养义务的规定,明确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儿媳与公婆之间是姻亲关系,并非法律意义上的父母子女关系,所以从法律层面,儿媳没有直接赡养公婆的法定义务。
协助义务角度:虽然儿媳没有法定赡养义务,但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在家庭关系中,儿子是父母的第一赡养义务主体,儿媳对公婆仅具有一个笼统的协助义务,比如帮丈夫暂时照看年迈的公婆等。
不过,从道德和家庭伦理角度,儿媳对公婆尽赡养义务是值得提倡的,这有利于家庭和谐、传承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也能为下一代树立良好榜样。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