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规定审理未成年人案件在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进行补充陈述。最后陈述权是刑事被告人在庭审中所享有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
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有助于法官全面地了解被告人对指控犯罪的态度、悔罪表现,更全面地了解犯罪情况和案件事实,同时还凸显了对被告人的尊重,让被告人有充分的机会为自己进行辩护或表达自己对犯罪的悔悟,也有助于对旁听民众的法制教育。
未成年被告人在行使此项权利时,因其在智力和表达能力上的不足,可能难以充分表达意见。因此,规定在其最后陈述后,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进行补充陈述。这一规定,体现了对未成年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充分保护,也有利于人民法院准确定罪量刑,对案件作出正确判决。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