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对办案人员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意见,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提出的意见,应当充分重视,如确实侵犯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讯问笔录和法庭审理笔录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法律文书,前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等言辞证据的重要载体,后者记载了全部审判活动,是合议庭分析研究案情的重要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讯问笔录和法庭笔录必须交当事人核对无误,并签名盖章,确保其合法性和真实性。
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由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阅读或者向他宣读讯问笔录、法庭笔录,可以协助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讯问笔录、法庭笔录的内容、制作过程是否真实进行核对,以保证讯问、审判的有效性。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