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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侵权

#知识产权

813浏览

2025-06-03 11:55:45

范海玲

范海玲 律师

广东商建律师事务所

  常见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著作权侵权行为:

  未经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或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作品。

  假冒专利行为:

  在不具专利权的产品或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或在广告中宣传不具专利权的产品为专利产品。

  专利侵权行为:

  在专利有效期内,未经许可实施他人专利,如制造、使用、销售、进口专利产品或使用专利方法。

  伪造或擅自制造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

  包括伪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并销售这些伪造或擅自制造的标识。

  为侵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

  为侵权行为提供场所、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侵犯著作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侵犯商业秘密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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