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一方已经成为了被执行人,另一方应该积极配合执行,及时沟通,避免对自己的利益产生影响。
在执行程序中不能将配偶追加为被执行人。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涉及到各方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应当通过审判程序来认定,不能通过执行程序认定。配偶成了被执行人,法院查封了名下的夫妻共同房产,非被执行人一方不能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为由,阻挠法院对房屋的执行。面对被查封的房产,非被执行人有以下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对该房屋享有份额;直接提起案外人异议之诉,主张享有份额;申请分配法院对该房产拍卖所得价款的50%。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