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理财性质上属于委托合同的一种,其应适用委托合同的相关规定。而借款合同属于《民法典》规定的有别于委托合同的有名合同。
2.在借款合同中,银行将资金贷给借款人后,不得干预借款人正常地运用资金的行为。而在委托理财合同中,受托人要严格按照委托人的指示来从事委托理财行为,以有效地保障客户资产的增值。
3.借款合同中,利息有法律规定的标准,而且是固定的。但委托理财合同的收益是不固定的,且该收益的比例完全可以由当事人自己来约定。
4.在借款合同中,提供资金的一方往往是银行等金融机构,而在委托理财合同中,提供资金的一方主要是客户。
委托理财是指委托人将其资金、证券等资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将该资产投资于期货、证券等交易市场或通过其他金融形式进行管理,所得收益由双方按约定进行分配或由受托人收取代理费的经济活动。追求资产的固定本息回报,是名为理财实为借贷的行为,双方系民间借贷法律关系。
民间借贷和民间委托理财存在一定的差异。还需要说明的是,民间委托理财与民间借贷可能存在转化。例如双方原本是民间委托理财关系,在委托到期后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应当认定双方构成民间借贷关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