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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如何避免"有借无还"的法律风险

#综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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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0:22:26

侯法政

侯法政 律师

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

  民间借贷是常见的经济活动,但"借钱容易讨债难"的困境屡见不鲜。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按约定期限返还借款,但实践中常因证据缺失导致维权困难。

  三大法律要点须注意

  1、借条效力:应明确借款人身份、金额、利息及还款时间,仅有转账记录而无书面凭证的,可能被认定为赠与(《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2、利息限制:约定年利率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4倍的,超出部分法院不予支持(《民间借贷规定》第二十五条)。

  3、诉讼时效:借款到期后3年内未催讨,可能丧失胜诉权,需通过书面催收等方式中断时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实务建议

  出借款项时务必签订书面协议,通过银行转账备注用途,避免现金交付。若借款人逾期,应及时发函催告或起诉,必要时申请财产保全。

  法律依据明确但实操复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诉讼策略,防范"人财两空"风险。遇到借贷纠纷,可私信获取针对性解决方案。

  (注:本文引用《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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