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扶不扶”“救不救”的道德困境频发,施救者反遭索赔的事件引发公众担心,为善意救助者厘清法律保障与维权路径。
一、法律明确免责条款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2024年江苏某案例中,张先生救助落水儿童致其手臂擦伤,法院援引该条款驳回被救者家属索赔诉求,强调“紧急救助豁免原则”优先于一般侵权责任认定。
二、三类证据锁定救助合法性
1
现场证据:立即拍摄救助场景视频,记录时间、地点及被救助人状态;
2
证人证言:留存目击者联系方式,北京2023年判决显示,两名路人证言使施救者免于承担10万元误工费索赔;
3
报警记录:拨打110要求出具《接报回执》,该文书可直接证明救助紧迫性。
三、反索赔维权行动指南
书面警告:通过律师函告知讹诈者《》第四十九条敲诈勒索责任;
名誉修复:若遭网络诽谤,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要求平台删除不实信息;
反向追责:上海2025年典型案例中,救助者成功起诉讹诈者赔偿精神损害5,000元及律师费。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