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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反被讹?法律教你自保与维权

#综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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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4 18:01:46

侯法政

侯法政 律师

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

  

  近年来“扶不扶”“救不救”的道德困境频发,施救者反遭索赔的事件引发公众担心,为善意救助者厘清法律保障与维权路径。

  一、法律明确免责条款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2024年江苏某案例中,张先生救助落水儿童致其手臂擦伤,法院援引该条款驳回被救者家属索赔诉求,强调“紧急救助豁免原则”优先于一般侵权责任认定。

  二、三类证据锁定救助合法性

  1

  现场证据:立即拍摄救助场景视频,记录时间、地点及被救助人状态;

  2

  证人证言:留存目击者联系方式,北京2023年判决显示,两名路人证言使施救者免于承担10万元误工费索赔;

  3

  报警记录:拨打110要求出具《接报回执》,该文书可直接证明救助紧迫性。

  三、反索赔维权行动指南

  书面警告:通过律师函告知讹诈者《》第四十九条敲诈勒索责任;

  名誉修复:若遭网络诽谤,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要求平台删除不实信息;

  反向追责:上海2025年典型案例中,救助者成功起诉讹诈者赔偿精神损害5,000元及律师费。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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