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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算是诺成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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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4 18:03:17

蒋昕赤

蒋昕赤 律师

四川兴蓉(重庆)律师事务所

  融资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因此融资租赁合同涉及三方当事人,两个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为出租人与承租人,出卖人并非融资租赁合同的当事人。

  融资租赁的特征如下:

  1、租赁物由承租人决定,出租人出资购买并租赁给承租人,租赁期间只能租赁给企业。

  2、承租人负责检查和验收制造商提供的租赁物,出租人不保证租赁物的质量和技术条件。

  3、出租人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支付租金并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管理、维护和维护。

  4、租赁合同一经签订,任何一方无权在租赁期间单方面撤销合同。只有当租赁物被破坏或被证明丧失使用价值时,合同的执行才能暂停,如果合同无故违约,将支付相当大的罚款。

  5、租期结束后,承租人一般有两种选择:留购和退租。如果要留购,购买价格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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