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缓刑期满后的处理有两种:
一是在考验期满后应当减刑的;二是因故意犯罪被执行死刑。
在考验期内是否故意犯罪是决定被判处死缓的罪犯在缓刑期满后如何执行的法定条件。罪犯只要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即使有抗拒改造的行为甚至过失犯罪,应当予以减刑。
如果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
“故意犯罪”,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
关于报请减刑、执行死刑的程序,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符合减刑条件的,考验期满,由所在监狱提出减刑建议,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后,报请当地高级人民法院裁定。
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监狱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并经人民法院查证属实,由当地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由院长签发执行死刑命令,交付执行。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