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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律师意见

#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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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1:15:20

郭广吉

郭广吉 律师

北京中阔律师事务所

  一是在死刑复核程序中,应当讯问被告人。

  对于所有的死刑复核案件,死刑复核办案人员都必须对被告人进行讯问。

  讯问的形式,可以采用当面讯问或者远程视频讯问等方式进行。办案人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采用何种方式讯问被告人。

  这样做,也是给被告人一个充分陈述的权利,让其有机会亲口对办理死刑复核案件人员讲清自己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想,为自己进行辩解。

  二是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是指辩护律师在死刑复核期间向办理死刑复核案件的人员提出要求,要求听取自己对案件事实、证据、审判程序以及是否应当判处死刑、核准死刑等的意见,在这种情况下,办案人员应当听取。

  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方式可以是来电、来函等方式,办案人员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之后,应当在决定是否核准死刑时综合考虑。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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