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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赔偿?三步法律手段高效追责

#综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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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7:07:00

侯法政

侯法政 律师

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中,责任方拖延赔偿、推诿扯皮的情况屡见不鲜。本文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民法典》等法规,为受害方提供明确维权指引。

  一、锁定责任证据链

  1.现场取证:立即拍摄事故现场照片、视频,记录车辆位置、损伤细节及周边环境(参考《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2.责任认定:报警后要求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若对方全责但拒绝签字,不影响认定书法律效力(《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二、双重索赔路径

  1.保险公司直赔:持事故认定书向对方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法》第六十五条),2023年江苏某案例中,受害方通过保险公司在10日内获赔修车费及医疗费8万元。

  2.协商调解:通过交警部门或人民调解委员会促成赔偿协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拒不履行可申请司法确认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

  三、诉讼快速回款

  1.先予执行:若急需医疗费,可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无需等待判决。

  2.小额诉讼:损失5万元以下适用一审终审程序(《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上海浦东法院数据显示,87%的交通事故案在20日内结案。

  律师行动建议:事故后务必保存医疗票据、修车清单等原始凭证,起诉时可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对方账户。若对方逃逸,及时通过交警调取监控锁定身份,避免丧失索赔机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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