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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师街头拍摄他人是否侵犯肖像权

#综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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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3:49:08

刘达

刘达 律师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在当今社交媒体和数字影像技术高度发达的时代,街头摄影作为一种艺术形式和记录手段越来越普及。然而,摄影师在公共场所拍摄他人照片时,常常会引发关于肖像权的争议。

  网友咨询:

  摄影师街头拍摄他人是否侵犯肖像权?

  律师解答:

  街拍是有法律底线的,不能“想拍就拍”。我国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如果您拍摄照片后,合理使用,比如自己欣赏、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被拍摄者的肖像,那是不侵权的。但是,如果您将拍摄好的美女帅哥的照片,未经他人同意,直接在社交媒体公开,不管是否以营利为目的,都可能构成侵权,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

  摄影爱好者在街头拍摄时注意以下几点:征得被拍摄者同意;如无法取得同意,避免拍摄特写或可识别性强的肖像;如确需公开,可进行模糊处理;避免任何可能造成被拍摄者社会评价降低的使用方式。

  律师补充:

  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获取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