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成“白用期”是职场常见陷阱。本文依据《劳动合同法》及司法实践,为劳动者梳理如何守住法律底线。
一、审查试用期合法性
1.期限红线: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若单位超期约定,可要求按转正工资补足差额。
2.工资底线: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约定工资的80%或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北京2024年最低工资为2420元/月,违反者可向劳动监察投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二、破解违法辞退套路
1.举证责任倒置: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需提供具体考核标准及未达标证据(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第十三条)。2023年广州案例中,公司因未能出示考核细则被判赔偿2个月工资。
2.禁止二次试用: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违者需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
三、双倍赔偿计算技巧
1.赔偿基数:按应转正工资计算,工作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2.叠加处罚:若单位未缴试用期社保,可同时主张补缴并索要经济补偿(《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律师行动建议:收到解除通知后,立即保存考勤记录、工作成果等证据(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争议金额超过当地月平均工资3倍(如上海2024年为42756元),建议申请劳动仲裁并同步主张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最高可获11个月工资赔偿。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