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被告在法庭上不出庭时,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缺席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如果被告经过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这意味着即使被告不出席,法院仍会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拘传到庭: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如离婚案件的被告,如果经过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法院可以发出拘传令,强制被告到庭。
公告送达:如果被告未签收传票或无法找到被告,法院可以通过报纸或法院公告栏张贴公告的方式送达传票,并在公告期满后视为被告已签收。
这些措施确保了法庭程序可以顺利进行,即使被告不出庭,法院也会依据法律规定继续进行审理和判决。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