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与电动车碰撞后责任争议频发,伤者如何依法维权?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梳理核心应对方案。
一、72小时内固定事故证据
1.拍摄车辆碰撞位置、刹车痕迹及周边交通标识(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2.记录目击者联系方式,道路监控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申请法院调取。
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某案例中,伤者凭借行车记录仪视频推翻肇事方“无责”主张,获赔12万元。
二、医疗费垫付规则
1.肇事方拒付急救费用时,可申请交强险1.8万元医疗费垫付(《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2.保存所有诊疗票据,后续理赔需对照《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第六条核算营养费、护理费。
三、责任比例抗辩要点
若事故认定书存在偏差,应在收到文书15日内申请复核(《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重点核查:
1.电动车是否超标(时速超25km/h按机动车定性);
2.行人是否违反信号灯(《民法典》第1173条过失相抵原则)。
律师特别提示:伤情稳定后立即做伤残等级鉴定(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十级伤残即可主张残疾赔偿金。与保险公司协商时,注意其常扣除“非医保用药”费用,可援引《保险法》第十七条主张全额赔付。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