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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后家属怎么探望

#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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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16:43:33

凌嘉敏

凌嘉敏 律师

广东国晖(南宁)律师事务所

  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家属探望服刑人员需按照我国《监狱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判决后不同阶段的探望方式

  1.判决生效后未移送监狱前

  -嫌疑人通常羁押在看守所,家属可申请会见(部分地区仅限律师会见)。

  -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与服刑人员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等)向看守所提交申请。

  -部分案件(如涉及国家安全、重大敏感案件)可能限制会见。

  2.已移送监狱服刑

  -监狱服刑期间,家属需按监狱规定办理会见手续,一般每月1-2次,每次不超过30分钟至1小时(各监狱规定不同)。

  -首次会见需携带:

  -本人身份证;

  -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

  -监狱发出的《会见通知单》(部分监狱需提前预约)。

  3.暂予监外执行或假释期间

  -服刑人员在外接受监管,家属可直接联系,但需遵守司法行政机关(如社区矫正机构)的规定。

  二、探望具体流程

  1.查询关押地点

  -通过判决书或联系原办案机关(法院、看守所)获知服刑人员所在的监狱或看守所。

  2.预约申请

  -多数监狱要求线上或电话预约(如通过“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官网或地方监狱管理局平台)。

  -部分监狱需现场排队,建议提前咨询(电话可通过司法局官网查询)。

  3.现场会见

  -需提前到达,接受安检,不得携带手机、录音设备等违禁品。

  -会见时需遵守纪律(如不得使用暗语、方言谈论案情等)。

  三、特殊情况处理

  -异地关押:可申请远程视频会见(部分监狱开通此功能)。

  -未成年人探望:需由监护人陪同,提供出生证明等。

  -外籍服刑人员:需通过使领馆或监狱外事部门协调。

  四、注意事项

  1.禁止会见的情形:

  -服刑人员处于禁闭、审查期间;

  -家属无有效证件或拒不配合安检;

  -涉及案件保密需要(需经监狱批准)。

  2.其他联系方式:

  -可通过监狱系统申请书信、汇款(需遵守内容审查)。

  -部分监狱允许家属寄送照片、书籍(需审核内容)。

  五、法律依据

  -《监狱法》第40条、48条:服刑人员与亲属会见的权利及监狱管理规范。

  -《看守所条例》第28条:留所服刑人员的会见规定。

  建议家属提前联系服刑人员所在监狱的狱政管理部门,确认具体要求(如会见时间、人数限制等),避免因资料不全或政策变动导致无法会见。如需进一步帮助,可咨询当地司法局或聘请律师协助。

引用法条

法律依据 - 《监狱法》第40条、48条:服刑人员与亲属会见的权利及监狱管理规范。 - 《看守所条例》第28条:留所服刑人员的会见规定。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获取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