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员工请假制度是劳动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当员工突发疾病未能及时履行请假手续时,企业按旷工处理是否合法,成为劳动法领域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
网友咨询:
最近我因为突发高烧卧床不起,没能及时向公司请假。病好后回去上班,公司却说我算旷工,扣了我三天工资。我想知道,员工真的生病了,只是没来得及请假,公司就能按旷工处理吗?这样合法吗?
律师解答:
"病假"是指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依法享有的休息权利。工作中,旷工就是除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职工无法履行请假手续情况外,职工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又不按时出勤的缺勤行为。如果企业将"未请假缺勤"明确规定为严重违纪行为,且该规章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理论上企业有权对违规员工进行处分。
实践中,不少企业的请假制度过于僵化,要求必须本人当面或通过特定系统申请,这在员工突发疾病时往往难以实现。实务中,法院通常会考量以下因素:员工未及时请假是否存在正当理由;公司是否给予员工补办请假手续的机会;处分措施是否与违规程度相称等。
律师补充: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