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包括劳动者主动辞职和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两种情况。如果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出于职业发展等自身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即可,无需书面形式。
因用人单位过错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如未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至四十一条列举的情形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等。
约定解除:
在合同中预先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当约定事由出现时,双方有权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特定情况下,如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等,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