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商品与宣传严重不符或确认为假货时,消费者可通过法律途径高效维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司法解释,建议采取以下三步:
第一,保存原始交易凭证
订单截图、支付记录、商品实物及包装均需完整保留。根据《电子商务法》第50条,电商平台有义务提供交易快照、聊天记录等原始数据,消费者可要求平台协助取证。
第二,启动平台先行赔付
若商家拒绝退赔,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要求平台履行连带责任。司法实践中,天猫、京东等平台在商品描述不实案件中承担赔偿责任的案例占比达82%。
第三,主张惩罚性赔偿
确认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的,可主张商品价款三倍赔偿(不足500元按500元计),食品类商品可主张十倍赔偿(《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本团队代理的23起网络售假案件均通过此条款实现全额索赔。
特别提示:收到商品七日内可无理由退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但定制类、生鲜类商品除外。若遇商家推诿或平台消极处理,建议在收货后30日内通过12315平台投诉并同步启动司法程序。点击下方咨询按钮,可获取假货鉴定机构名录及赔偿协议模板。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