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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入住后才发现是“凶宅”,能要求退房吗?

#综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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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10:52:12

戚领

戚领 律师

安徽胜悦律师事务所

  在法律实务中,"凶宅"并非严格的法律术语,但司法实践中普遍将其定义为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如自杀、他杀、意外致死等)的房屋。此类房屋因涉及民俗禁忌和心理阴影,往往引发交易纠纷。但是家里老人自然死亡、正常病亡等的房子是不属于凶宅的。

  1、房屋一旦被认定为“凶宅”后,首先,查看购房合同中是否有相关约定。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房屋不能存在自杀、他杀等事件,否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约定了如果房屋存在这些事件,卖方需支付违约金等,可以直接按照合同条款操作‌。

  2、以欺诈为由解除合同。房屋买卖属于生活中重大事项交易,卖方对于与房屋有关的信息,特别是对合同订立与否或合同订立条件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应当向买方予以披露。发生过非正常死亡的房屋,虽不构成人们对房屋本身进行物质性使用的障碍,但会影响使用人的心理,进而影响房屋的市场价值,因此,该区域是否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必然会影响案涉房屋的交易。卖方出售房屋时明确知晓房屋曾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但其未将事件如实告知,并因此取得以市场价格出售该房屋的利益的,应认定构成欺诈。

  律师补充:

  在买房的过程中:

  1、挑选可靠的中介。购房者应该选择实力强、口碑好、交易经验丰富的中介作为二手房交易的保障。

  2、实地看房。购房者可以多方打听业主出售房屋的情况,例如房屋出售的原因,原来居住的人员等。

  3、了解该地区房屋价格,购买者在买房之前,应该对小区二手房的价格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如果房子价格远低于市场价格,那么就格外多留心注意房子的渊源了。

  4、网上搜索该小区的新闻,如果该小区发生过一些特大刑事案件的话。那么媒体会对相关事件作出报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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