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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时没签合同,离职时能要补偿吗?三招教你维权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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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10:50:18

侯法政

侯法政 律师

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

  许多劳动者入职时未与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离职时又遭遇拖欠工资、拒付补偿等问题。本文结合实务经验,为您解析维权要点:

  第一,未签合同可主张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未签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最长可主张11个月。实务中可通过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证据主张权利。

  第二,被迫离职可主张经济补偿

  若单位存在拖欠工资、未缴纳社保等情形(《劳动合同法》第38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权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2023年江苏某案例中,劳动者据此成功获赔5.3万元。

  第三,善用劳动监察投诉渠道

  针对欠薪问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限期支付并加付赔偿金(应付金额50%-100%)。北京、上海等地已建立快速处理机制,最快7个工作日内办结。

  劳动维权有严格时效限制(通常1年),建议尽早固定微信记录、工作证等证据。本团队曾代理多起劳动纠纷案件,若您遭遇类似问题,欢迎随时咨询。(注:文中案例已做隐私处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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