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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说清楚了:离婚后,抚养费必须给!

#婚姻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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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 14:47:58

李盈熹

李盈熹 律师

广东瑞轩律师事务所

  最近总有人问:“民法典哪条说不直接带孩子的一方不用给抚养费?法律规定可以不给吗?”这话听着就让人急。今天咱们就把这事儿说清楚,让大家明明白白。

  一、民法典第1085条:抚养费必须给!

  民法典第1085条写得明明白白:离婚后,孩子归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必须支付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逃不掉的!

  有人可能想:“我带孩子没找你要钱,是不是你就可以不给了?”错!法律上从来没有“默认放弃”这种说法。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离婚只是改变了共同生活的方式,但没改变责任。

  举个例子:老张和小李离婚,孩子归小李带。老张觉得“你不来要,我乐得省心”,结果孩子生病住院急需用钱,小李告到法院。法官根据民法典第1085条,判老张按收入比例补抚养费。这时候老张才傻眼——法律可不会因为“你没主动要”就免除他的责任。

  二、抚养费怎么算?民法典有规定!

  抚养费不是“漫天要价”,而是有依据的:

  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月总收入的20%-30%给,如果有两个孩子,最高能到50%。没固定收入的:参照同行业平均收入,或者看一年的总收入。特殊情况:比如孩子生病了、上学需要更多钱,或者支付方突然有钱了,都可以要求调整数额。最近有个案例:小王父母离婚时定好每月给800元抚养费,结果小王考上重点高中需要住校,费用翻倍。法院根据民法典“必要时可以提合理要求”的规定,判他爸每月多给500元。

  三、不给抚养费?法律有的是办法!

  遇到不给抚养费的“老赖”怎么办?三步走:

  先协商:看看能不能好好谈,实在谈不拢,就直接去法院起诉。法院出手:法院会先警告教育,再不听就强制执行,比如冻结银行账户、扣工资、查封财产。终极手段:列入失信名单,以后高铁飞机都坐不了,贷款也贷不了。去年有个案例:赵某拖欠抚养费两年,被法院限制高消费后,连出差住酒店都成了问题,最后只能乖乖补齐欠款。

  四、带孩子的一方,这些你要知道!

  暂时不要抚养费≠对方没义务:可能你是体谅对方困难,但法律上对方的责任还在。该要就得要:孩子成长需要钱,别因为“面子”让孩子吃亏。保留证据: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都是维权凭证,万一以后有问题,这些都能用上。最后说句实在话:抚养费不是“施舍”,是法律给孩子的保障。当爹当妈的,别拿法律当儿戏,更别让孩子为你们的任性买单。遇到扯皮的事儿,找律师、上法院,法律永远站在孩子这边!

引用法条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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