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收非法债务罪保护的法益为正常的财产交易秩序。客观方面具体表现为通过以下手段催收高利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暴力”是以殴打、伤害身体的方法,使被害人不能抗拒。“胁迫”是对被害人施以威胁、压迫,进行精神上的强制,迫使被害人就范,不敢抗拒。(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催收非法债务的目的。
按照法律规定来看,只有“情节严重”的,才构成催收非法债务罪。“情节严重”应理解为对催收非法债务的整体评价,不需要每个具体的催收行为都达到了引发严重后果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程度,而是对催收行为整体把握,综合判断。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实施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行为只造成一般危害的,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处罚。
律师补充:
非法拘禁罪,是指故意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现实的自由主要包括身体的场所移动自由,从一定场所离开的自由以及在场所内的身体活动自由。非法拘禁罪的核心是持续剥夺自由,即使未使用暴力或涉及债务亦可构成。催收非法债务罪中限制自由是手段而非目的,且需与债务催收直接关联。
若以非法拘禁手段催收非法债务,但拘禁行为未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则仅构成催收非法债务罪。若拘禁行为导致被害人重伤或死亡,即使与债务相关,也优先以非法拘禁罪定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催收非法债务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
(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