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收取乱象丛生,不少业主因信息不对等陷入被动交费困境。本文结合《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及司法案例,解析业主如何依法对抗不合理收费,守护自身权益。
一、拒交物业费的合法情形
服务严重不达标:长期垃圾堆积、电梯停运、安保缺失等,需留存照片、视频及报修记录(《民法典》第942条);
违规收取费用:物业擅自收取装修保证金、门禁卡工本费(国家规定不得收取,《物业管理条例》第44条);
账目拒不公开:公共区域广告收益、停车费未公示且拒绝纳入维修基金(《民法典》第282条)。
二、物业费维权的法律路径
书面催告:收到物业《催缴通知》后,15日内发送《服务瑕疵告知书》列明违约事项;
第三方评估:委托住建部门或业委会对服务质量评级,作为减免物业费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15条);
集体诉讼:联合20%以上业主提起解聘物业公司诉讼,同步审计历年收支(《民法典》第946条)。
三、高频争议破解指南
“空置房全额收费”:多地规定房屋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可申请70%缴费(如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59条);
“捆绑收费”:物业以停水停电、禁用电梯胁迫缴费的,可主张1万元精神赔偿(《民法典》第944条);
“开发商遗留问题”:房屋渗漏、外墙脱落等开发商责任,物业不得转嫁业主(《物业管理条例》第31条)。
四、律师行动建议
证据清单:收集物业服务合同、缴费票据、违约影像、业主群聊天记录;
反诉策略:物业起诉欠费时,当庭提出反诉要求赔偿房屋贬值损失(如泡水导致地板损坏);
更换物业:业委会可启动业主大会表决,选聘新物业并追索前期物业侵占的公共收益。
特别提示
催缴函未明确违约金计算方式的,业主有权拒付超额利息(《民法典》第585条);
物业员工私闯民宅催费的,立即报警并主张非法侵入住宅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
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最高可按70%标准缴费(最高法院指导案例65号)。
物业维权是业主共有权益的保卫战。若遭遇威胁恐吓、账目造假或暴力催收,请立即向住建部门举报并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物业备案资料),必要时委托律师调取企业银行流水。法律赋予业主“以质论价”的权利,与其被动缴费,不如用证据让劣质物业退场。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