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户口迁移是许多离婚人士关心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户口迁移需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要求。
一般流程
1.准备材料:离婚后迁户口,需准备离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基本材料。如果迁入地有特殊要求,如房产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也需一并准备。
2.申请迁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说明迁入原因并提交相关材料。迁入地派出所审核后,若符合条件,会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3.办理迁出: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4.完成落户:最后,携带《户口迁移证》及相关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特殊情况
•对方不配合:如果对方不配合迁出户口,可凭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等法律文书,向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强制迁移。
•无固定住所:离婚后若无固定住所,可将户口迁至父母或其他亲属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并按程序申请。
注意事项
不同地区的户籍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在办理前详细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确保准备齐全所需材料,顺利完成户口迁出。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