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引发的权属争议,需结合《民法典》及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区分赠与、借贷等法律关系。本文从司法实践视角解析出资性质认定及风险防范要点。
一、父母出资的法律定性
赠与的推定规则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以财产所有权转移为生效要件。若父母出资时未明确约定性质,通常推定为对子女的赠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借贷关系的例外
父母主张出资为借款的,需提供借条、转账备注等证据。2023年浙江某案中,父母凭借子女出具的借条及还款记录,成功认定100万元购房款为借款。
二、不同情形下的权属认定
婚前购房
父母全额出资并登记在子女名下:视为个人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部分出资且登记在双方名下:按出资比例认定共有份额。
婚后购房
父母全额出资且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推定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
未明确登记或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对夫妻共同赠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父母参与还贷
婚后为子女偿还房贷的,若无特别约定,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上海某法院判决中,父母每月转账还贷部分被纳入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三、、实务风险防范建议
父母出资前
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出资性质(借贷或赠与),可经公证增强效力;
转账时备注用途,如“购房借款”或“赠与子女个人”;
保留出资凭证(银行流水、购房合同付款记录)。
子女受赠后
避免将父母出资房产擅自变更为夫妻共有;
若属个人财产,通过《婚前财产协议》明确权属(《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离婚分割时,及时申请财产保全防止转移(《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四、法律救济路径
父母可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主张不当得利返还,或通过借贷纠纷诉讼追回出资。子女配偶主张分割的,需举证出资属共同赠与(《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父母出资购房涉及情感与法律的双重博弈。建议通过书面协议固定法律关系,既保障父母财产权益,亦减少子女婚姻变动引发的纠纷,实现家庭财富的代际安全传承。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