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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购房的法律定性及权属划分实务

#婚姻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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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09:59:28

侯法政

侯法政 律师

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引发的权属争议,需结合《民法典》及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区分赠与、借贷等法律关系。本文从司法实践视角解析出资性质认定及风险防范要点。

  一、父母出资的法律定性

  ​赠与的推定规则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以财产所有权转移为生效要件。若父母出资时未明确约定性质,通常推定为对子女的赠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借贷关系的例外

  父母主张出资为借款的,需提供借条、转账备注等证据。2023年浙江某案中,父母凭借子女出具的借条及还款记录,成功认定100万元购房款为借款。

  二、不同情形下的权属认定

  ​婚前购房

  父母全额出资并登记在子女名下:视为个人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部分出资且登记在双方名下:按出资比例认定共有份额。

  ​婚后购房

  父母全额出资且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推定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

  未明确登记或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对夫妻共同赠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父母参与还贷

  婚后为子女偿还房贷的,若无特别约定,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上海某法院判决中,父母每月转账还贷部分被纳入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三、、实务风险防范建议

  ​父母出资前

  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出资性质(借贷或赠与),可经公证增强效力;

  转账时备注用途,如“购房借款”或“赠与子女个人”;

  保留出资凭证(银行流水、购房合同付款记录)。

  ​子女受赠后

  避免将父母出资房产擅自变更为夫妻共有;

  若属个人财产,通过《婚前财产协议》明确权属(《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离婚分割时,及时申请财产保全防止转移(《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四、法律救济路径

  父母可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主张不当得利返还,或通过借贷纠纷诉讼追回出资。子女配偶主张分割的,需举证出资属共同赠与(《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父母出资购房涉及情感与法律的双重博弈。建议通过书面协议固定法律关系,既保障父母财产权益,亦减少子女婚姻变动引发的纠纷,实现家庭财富的代际安全传承。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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