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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制、传播不雅视频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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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9 10:38:18

王瑞

王瑞 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刑事责任

  1.传播淫秽物品罪

  若视频被司法机关认定为淫秽物品,且传播范围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如实际点击量超1万次、传播人数超300人次等),即使未牟利,也可能构成《刑法》第364条的传播淫秽物品罪,面临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若收到该视频的其他人向未成年人传播,录制者可能因“源头责任”被从重处罚。

  2.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若涉及牟利)

  若您或B、C在传播过程中存在牟利行为(如收费、广告收益等),可能构成更严重的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最高可判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3.非法拍摄的刑事责任

  若录制者录制视频时未经被录制者本人同意,可能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或侵犯隐私的刑事责任,尤其在视频内容涉及性行为的情况下,可能被认定为“制作淫秽物品”的加重情节。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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