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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订与双倍工资赔偿的法律实务解析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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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09:48:39

侯法政

侯法政 律师

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

  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重要凭证,用人单位未依法签订书面合同的,将面临双倍工资赔偿风险。本文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厘清实务要点。

  一、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定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合同到期未续签但继续用工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

  二、双倍工资赔偿的适用情形

  ​未签订书面合同

  用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按月支付二倍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合同到期未续签

  合同期满后继续用工却未续签的,超过一个月起需支付双倍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但部分地区如上海规定,超过一年未续签的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仅支持一年内双倍工资。

  ​签订无效合同

  若合同缺乏必备条款(如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可能被认定无效,劳动者仍可主张双倍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八十一条)。

  三、双倍工资赔偿的例外情形

  ​劳动者拒绝签订

  用人单位已尽诚信磋商义务而劳动者拒签的,可免除责任(《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第五条),但需留存书面通知证据。

  ​法定代表人等特殊身份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HR负责人未签订合同的,部分法院认为其负有管理职责,不支持双倍工资诉求。

  ​仲裁时效限制

  双倍工资属于惩罚性赔偿,适用一年仲裁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时效从用工满一年或合同到期之日起逐月计算,超期部分不予支持。

  四、实务风险防范建议

  ​用人单位

  建立劳动合同电子化管理系统,确保及时签订、续签;

  保存合同磋商书面记录(如邮件、签字版合同送达凭证);

  避免使用“空白合同”“阴阳合同”等违法操作。

  ​劳动者

  保留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存续的证据;

  遇用人单位拖延签约时,及时通过书面或邮件提出异议;

  主张双倍工资需在一年时效内申请劳动仲裁。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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