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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欺诈与惩罚性赔偿的法律实务指引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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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09:48:21

侯法政

侯法政 律师

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

  消费欺诈严重破坏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我国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称《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构建了惩罚性赔偿制度,本文结合司法实践解析法律适用要点。

  一、消费欺诈的认定标准

  根据《消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主张“退一赔三”,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计算。构成欺诈的核心要件包括:

  ​主观故意:经营者明知商品/服务存在缺陷仍隐瞒或虚假宣传;

  ​客观行为:通过虚假标注、夸大功效等手段误导消费者。

  例如,某商家将普通口罩宣传为“医用外科口罩”销售,法院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认定构成欺诈,判决三倍赔偿。

  二、惩罚性赔偿的典型场景

  ​虚假宣传

  宣称保健品“治疗癌症”、普通化妆品“七日祛斑”,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及《消法》第二十条,消费者可主张三倍赔偿。2023年北京某案中,商家因虚构化妆品成分被判处赔偿消费者1.2万元。

  ​质量欺诈

  销售篡改生产日期的食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退一赔十”)、二手商品冒充新品(适用《消法》第五十五条)。例如,某电商平台销售翻新手机,法院判决按售价三倍赔偿。

  ​价格欺诈

  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诱导消费,符合《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六条情形的,消费者可主张差价三倍赔偿。

  三、惩罚性赔偿的实务难点

  ​举证责任分配

  消费者需初步证明欺诈事实(如虚假广告截图、商品对比照片),经营者则需对宣传真实性举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

  ​赔偿基数计算

  三倍赔偿以商品实际支付价款为基数,不包括赠品价值。

  ​职业打假限制

  对于明知商品存在问题仍购买的职业打假人,部分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欺诈导致错误意思表示”驳回索赔请求,但食品、药品领域仍支持十倍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四、维权建议与风险防范

  ​消费者

  保留购物凭证、宣传页面截图等证据;

  遇欺诈时优先通过12315投诉,必要时提起诉讼;

  注意三年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经营者

  规范广告用语,避免绝对化表述;

  建立商品信息审核机制,杜绝虚假标注;

  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减少纠纷升级。

  惩罚性赔偿制度旨在震慑不法商家,但消费者需理性维权。商家应严守合规底线,共同营造诚信消费环境。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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