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1、法律性质不同
定金是法定担保方式,具有法律强制性,受《民法典》约束,通过“定金罚则”对合同履行进行担保。
订金仅是预付款或交易习惯用语,不具备担保功能,其效力主要依赖双方约定。
2、违约处理规则不同
定金:若支付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若收受方违约,需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无论哪方违约,收受方均需退还订金(除非另有约定)。
3、金额限制不同
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出部分无效。
订金数额由双方自由约定,法律不作限制。
4、合同关系不同
定金合同为从合同,依附于主合同存在。
订金条款属于主合同的一部分,其支付行为本身被视为履行合同义务。
5、功能与作用差异
定金通过罚则机制约束双方履约,兼具担保和违约赔偿功能。
订金仅作为预付款支持交易,无惩罚性作用,违约时通常仅需返还本金。
6、支付方式差异
定金一般需一次性支付。
订金可分期支付或按约定方式交付。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