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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世后,我和儿子是否可以继承登记在家里老人名下的房子?

#综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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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 15:19:37

刘怿

刘怿 律师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一起装修过的房子

  却没有留你的名字

  如今再也看不见你的身影

  继承路在何方?

  第一种情况,对于该房屋你们占有份额。即如果该房屋拆迁还建是计算了你们户口名额,拆迁协议中有对应份额的体现,则虽然房屋只登记了老人名字,但你们实际属于按份共有。此时对于你老公的份额,你和你的孩子享有继承权。你可以通过拆迁协议等证据,确认你老公的具体份额情况,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你、你孩子以及你老公父母均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第二种情况,如果房屋并未计算你们的户口名额,只按照原始房屋面积进行的还建,拆迁协议和产权登记都只有老人的名字。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此时,房屋属于老人的财产,你们无法要求直接继承分割。只有老人去世且未立遗嘱的情况下,你们才有可能对房屋享有权利。老人先去世,你老公在生前继承了老人财产,你与孩子转继承你老公的份额;老人后去世,你孩子可以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代位继承你老公的份额。此外,对于你们的装修投入需看当时是否有约定,可以要求房屋产权人进行补偿,但不会直接影响房屋所有权的确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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