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关于病假期满被辞退时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需结合《劳动合同法》及地方政策具体分析,以下为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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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这里的“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应得收入,但需注意以下几点:
1.**病假期间的工资是否计入**:病假期间的实际发放工资(可能低于正常工资)会被计入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中,可能导致补偿金基数降低。
2.**例外情况**: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则补偿金基数按三倍封顶,且支付年限不超过12年。
**结论**:经济补偿金一般以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实际平均工资为基数,**不能直接按病假前的原工资标准计算**,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存在特殊情况(如用人单位恶意降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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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补助费的补充规定**
若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被解除劳动合同,除经济补偿金外,用人单位还需支付医疗补助费:
1.**基本标准**:不低于6个月的本人工资;
2.**特殊情况**:患重病的额外增加50%(即总计9个月工资),患绝症的额外增加100%(即总计12个月工资)。
**注**:此处“本人工资”一般指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而非病假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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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解除合同(如未提前30日通知或未支付代通知金),劳动者可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
1.**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2倍,但仍以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
2.**例外主张**:若劳动者认为病假期间工资被不合理压低,可通过举证(如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正常出勤工资记录等)要求以实际应得工资为基数,但需经劳动仲裁或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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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务操作建议**
1.**保留工资凭证**:包括病假前后的工资条、银行流水等,以便证明实际收入情况;
2.**协商与仲裁**:若用人单位拒绝合理补偿,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按法定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及医疗补助费;
3.**法律咨询**:涉及工资基数争议或医疗期合法性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通过官方渠道(如上海人社12333)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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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通常以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实际平均工资为准,**病假期间的工资可能拉低基数**。若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如违法解除或恶意降薪),劳动者可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更高补偿。建议根据个案情况,结合劳动合同、工资记录等证据综合主张权益。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