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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遭遇“调岗降薪”该怎么办?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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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3:52:26

刘怿

刘怿 律师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近期,接连接到了好几位朋友的咨询,公司准备对其岗位进行调整,降低其薪酬收入,笔者通过一个真实案例,分析一下员工遭遇调岗降薪时如何应对?

  案情简介

  2010年5月4日,张三通过应聘到某公司工作,担任法务经理岗位,双方约定月基本工资为每月5000元,不包含其他补助及年终奖金。2015年2月,某公司单方调整张三岗位为部门主管,工资标准调整为每月2650元。2015年1月、2月,某公司给张三发放的工资为5225元、1791.36元。2015年3月5日,张三以某公司无故调岗降薪为由向其提交辞职信后离岗。

  2015年4月,张三向某市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确认双方劳动关系已解除;请求某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工资差额、未休年假工资等损失;请求某公司为其出具离职证明、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裁判结果

  某市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作出仲裁裁决书:1、双方解除劳动关系;2、某公司支付张三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xxxx元;3、某公司补足张三2015年1、2月份应得工资差额xxxx元;4、某公司为张三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办理社保转移手续;5、其他请求不予支持。原、被告对该裁决书均表示不服,双方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某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与仲裁裁决一致。

  裁判要旨

  张三自2010年5月4日入职某公司处工作,双方成立劳动关系。某公司未与劳动者协商单方降薪,侵害了张三的合法权益,张三为此提出辞职申请,双方的劳动关系应予解除,某公司应当支付张三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补足工资差额,并为张三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办理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笔者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调岗降薪”行为实质上相当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所以单位对员工进行调岗降薪,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且双方协商一致,员工书面同意,才可以签订新的合同。员工遇到“调岗降薪”,不同意的情形下,有权要求单位按照原合同继续履行,也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工资差额、出具离职证明等,具体应采取以下几步:

  1、与单位进行协商沟通,明确表示不同意调岗降薪的立场,并争取能达成一致;

  2、沟通过程中,保留相关证据,聊天记录、通话录音、书面通知等;

  3、协商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案例源自裁判文书网)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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