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关系中,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权利与义务的重要契约,为双方权益提供坚实保障。然而,在实际用工过程中,部分用人单位会出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当行为,这无疑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侵害。下面,我们将深入剖析哪些情况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一、违反法定禁止解除情形的解除行为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在某些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些情形包括:
职业健康检查相关: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若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尚处于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例如,在化工、矿业等行业,员工在离职前若未完成必要的职业健康检查便被辞退,用人单位的这一做法极有可能违反法律规定。
工伤与职业病情况: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经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合同。比如,员工因工伤被评定为伤残等级后,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显然属于违法行为。
医疗期内: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处于规定的医疗期内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若员工因病请假处于医疗期,单位却强行解除合同,这是明显的违法操作。
女职工特殊时期: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孕期女职工无故被单位辞退,便是典型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案例。
长期服务且临近退休: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合同。对于这类为单位长期服务且即将退休的老员工,单位此时解除合同属于违法。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