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辞退,这些钱你有权领取!
当遭遇公司辞退,许多人往往会陷入迷茫和焦虑,甚至不清楚自己在法律层面拥有哪些权益。作为律师,我想为大家详细解读,被公司辞退时,有哪些钱是你理应领取的。
一、工资
正常出勤工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根据实际出勤天数计算。这是你在被辞退前正常工作期间应得的报酬,公司不得拖欠或克扣。
加班工资:若你在工作期间存在加班情况,包括平日加班、周末加班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公司应当依法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平日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加班工资;周末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二、经济补偿金
适用情形:公司无正当理由辞退员工,或因公司经营不善、业务调整等原因合法辞退员工但符合支付经济补偿条件的,均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计算方式: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代通知金
适用情形:如果公司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就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常见于公司因临时性经营困难、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且调岗后仍不能胜任等情况,在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辞退员工。
计算标准:代通知金的数额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四、未休年假工资
权益保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如果员工在被辞退时,尚有未休完的年假,公司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计算方法:首先确定员工应休年假天数,再根据员工日工资计算未休年假工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当被公司辞退时,一定要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积极维护自身利益。若与公司就上述款项的支付发生争议,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如有需要,欢迎随时咨询专业律师,让法律为你保驾护航。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