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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节普法:微信红包转账520、1314的,分手后法院怎么判

#综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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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5 09:41:46

王彦

王彦 律师

上海丰程律师事务所

  真实案例‍‍

  (法律发言人对人物关系进行了改编)

  2017年3月,在美国留学的熬夜与家住广东的那吒(均为化名)通过网络认识并确立恋爱关系,此后熬夜因创业缺钱,向那吒心多次借款,那吒用微信、银行转账等方式陆续给了熬夜38万余元,都没有约定借期。

  相恋一年之后,那吒和熬夜分手了。

  分手三个月后,那吒打电话要求熬夜还钱,熬夜嘴上承诺说会把钱还给那吒,但是却一直没有归还。无奈之下,那吒于2018年10月将熬夜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熬夜偿还本金和利息。

  庭审中,熬夜承认自己收到了那吒转的38万多元,但是他认为,这些钱都是那吒在两人恋爱期间基于示爱对自己作出的赠与行为,并不是所谓的民间借贷。

  法院经审理查明,在38万多元的转账中有33万元整数转账属于借款,但是还有4笔转账金额的数目特殊,分别是一笔13145.21元和三笔13145.20元,由于此时双方为恋爱关系,这4笔转账金额的数目谐音与情侣之间示爱语言高度一致。根据举证原则及双方提供的证据,法院认定这5万多元是原告基于示爱作出的赠与行为,因此不支持要回。

  这个案例的最终结果是,法院判决熬夜归还那吒33万元的借款本金。

  微信红包转账涉及的法律知识

  1、赠与合同:

  《民法典》第657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恋爱期间,情侣双方为维持感情所产生的一方出钱用于看电影、吃饭、送礼物等日常生活开支通常都属于赠与行为。

  《民法典》第658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提醒

  恋爱期间双方为维持感情所发送的包含特殊数字的红包转账(如520、1314)可能会被认定属于赠与行为,分手后主张返还很可能不会被法院支持。

  而发送的非示爱表示的转账借款,如果不能有合同或借条固定下来,则可以在转账或红包上备注该款项用途,如“这是你要的钱”,避免日后发生争议时无据可依。

  法律小结:恋爱期间包含“520、1314、5200、13.14、131.4、13145.20”等特殊数字的红包转账,分手后法院大概率不支持要回来;而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红包转账,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则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彩礼,可以主张返还。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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