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的效力包括哪些
行政行为的效力涵盖了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以及执行力这几个方面。公定力,就像是行政行为一旦做出,就好像被盖上了一个合法有效的印章,甭管是哪个机关、组织或者个人,只要没有经过法定的程序,就没资格去否定它的效力。确定力,意思就是行政行为一旦确定下来,就跟定了一样,不能随随便便地变更或者撤销,非得依法行事才行。拘束力,就是行政行为对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还有其他相关的主体,都有着法律上的约束作用,大家都得乖乖遵守。执行力,就是当行政行为生效之后,如果相对人不履行自己的义务,那行政主体就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采取一些手段去强制相对人履行。这些效力可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相互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就像是一个团队一样,共同打造出了行政行为的法律效果,让行政行为既有权威性又有稳定性,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
引用法条
行政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