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直接说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在刑事诉讼中,案件主要事实指被告人是否实施了犯罪行为;在民事、行政诉讼中,指当事人争议的法律关系的事实。如果证人证言能够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就属于直接证据;如果证人证言只能证明案件事实的某个片段、侧面或者与案件主要事实有牵连的其他事实,则是间接证据。
在中国法律中,证人证言的认定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证人的智力状况、品德、知识、经验、法律意识和专业技能等。证人知道案件的情况并依法出庭作证的,其证言可以作为直接证据使用。然而,无正当理由未出庭的证人以书面等方式提供的证言,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此外,证人证言的采信还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如证人应当客观陈述所知道的事实,不得作伪证或隐匿罪证。在法庭上,证人证言需要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的讯问、质证,并结合案件的其他证据进行审查,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