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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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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1:03:43

郭凯文

郭凯文 律师

山东泰泉律师事务所

  劳动合同按期限可分3种: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由此可以看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因此具有相对的长期性、稳定性。

  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相关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引用法条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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