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计算方式及仲裁时效问题简析(广东省)
本次就本人经办或接触的印象深刻的实务案例进行分享,分享的主题是:如果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是不是都能得到支持呢?
案例简介
2020年6月24日,申请人许某入职被申请人B公司,担任总监助理一职,月工资为5000元,工作时间制度为大小周,入职后,B公司并未与许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亦没有为许某购买社会保险,直至2021年7月,受新冠疫情的严重影响,B公司的业务订单骤降且支出成本增加,许某自2021年7月21日后未前往B公司上班,并于2022年1月26日向劳动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要求B公司向许某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劳动仲裁支持了许某要求B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的部分仲裁请求。许某不服劳动仲裁裁决,遂向B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了诉讼。
开卷有益
本文将围绕以下两个问题展开
一、许某要求B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能得到支持吗?
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的计算方式(广东省)?
一、许某要求B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能得到支持吗?
许某的请求可以得到部分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1款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但对于该二倍工资差额的仲裁时效如何计算的问题,至今没有全国性的法律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不同地区存在不同的裁判标准。本文只分析广东省内的司法裁判常用的标准。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已废止,但裁判中仍会参考沿用)”第15条的规定“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仲裁时效,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确定。用人单位应支付的二倍工资差额,从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起往前倒推一年,按月计算,对超过一年的二倍工资差额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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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本案中,一审法院认为,许某是在2022年1月26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要求B公司向其支付2020年7月24日至2021年6月23日期间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根据上述规定,2020年7月24日至2021年1月25日的二倍工资差额因已经过了仲裁时效,且B公司已明确提出时效抗辩,据此,许某2021年1月26日至2021年6月23日的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可以得到支持,其余部分均予以驳回。
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的计算方式(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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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依据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已废止,但裁判中仍会参考沿用)”第1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虽通知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用人单位未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二倍工资差额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当月应得工资,但不包括以下两项:
(1)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劳动报酬,如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年底双薪以及按照季度、半年、年结算的业务提成等;
(2)未确定支付周期的劳动报酬,如一次性的奖金,特殊情况下支付的津贴、补贴等。
法律分析
本案中,一审法院认为,许某的工资构成系其入职时B公司明确告知其工作时间制度为大小周休息,应视为该固定工资5000元已经包含了休息日工作的加班工资。即许某的每个月应发工资即为固定工资5000元,许某可以获得支持的二倍工资差额为24801.08元(5000元/月÷31天×6天+5000元/月×4个月+5000元/月÷30天×23天)。
1法律提示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关于“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劳动关系双方对月工资有约定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来确定。双方对月工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按《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来确定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并以确定的工资数额作为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如按《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仍无法确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数额的,可按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扣除加班工资、非常规性奖金、福利性、风险性等项目后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确定。
2温馨提示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时,应当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减免后续可能产生的惩罚性损失;若劳动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的,用人单位有权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者一方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要在仲裁时效内及时主张,以免用人单位一方提出时效抗辩,自身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