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非婚生子女索要抚养费。
小金(女,化名)
小西(男,化名)
小金与小西于2018年认识并成为男女朋友。2019年双方因琐事分手,2020年小金与他人结婚并育下一子。
2022年,小金与小西意外相遇,在一起深入交流后,小金发现自己怀孕,但小金不知道孩子是谁的,同时也害怕孩子不是自己老公的,就决定去医院进行物理干预。
此时,小西站出来表示,孩子如果是他的,他会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在小西的承诺与保证下,小金转变想法,决定生下孩子。
为了保险起见,小学父亲金偷偷用小西的毛发与老公的毛发分别与肚里的胎儿做亲子鉴定。经鉴定小西为孩子的生物。而这时小西在外面和别人也有了孩子,之前对小金的承诺也抛掷脑后,断然与小金分手,打算一走了之。
孩子出生后,小金的公公婆婆非常开心,小金却开心不起来,一是自己本来不打算孩子;二是感觉自己遭到了小西的背叛。虽然公公婆婆包括老公都对孩子体贴呵护。但小金明白这孩子与他们并无关系。故小金在一番思考过后,准备向小西报复,向法院提起诉讼,一是确定孩子与小西存在亲子关系;二是请求孩子由小金抚养,小西每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小西得知自己被起诉后,认为自己不需要支付抚养费。一是孩子没在他身边,自己连孩子都没见过;二是孩子现在有小金及其老公一家抚养,抚养费不需要他来承担。
最终,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小金,小西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
小西虽然很无奈,但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相同的权利,故小西按月支付抚养费,等孩子大一些与孩子相认。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