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性担保有别于全程性担保,从阶段性担保条款的功能和意义来看,阶段性担保条款是附解除条件的约定。阶段性担保责任条款的功能是为特定期间(银行放贷至银行取得抵押权)的银行债权提供担保。这种担保之所以叫阶段性担保,正是因为其担保有阶段性限制,仅限于银行取得抵押证之前;抵押证办妥之后,债权有抵押担保,即便购房人违约,银行也可以通过该房屋实现债权。银行的债权担保由两个部分组成:阶段性担保+抵押。阶段性担保专为解决放贷后取得抵押证前的贷款风险问题而存在,如银行取得抵押证,这阶段性担保终结。取得抵押证后的债权担保之使命由房屋抵押完成。如阶段性担保为期限约定,则期限未满,担保责任不解除,只要抵押证未办妥,无论因何未办妥,开发商均需承担连带责任;且开发商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是不确定的,与阶段性担保阶段性保障债权的功能相悖。如阶段性担保为条件约定,阶段性担保条款应视为约定了开发商解除担保责任之条件,根据法律规定,如满足解除条件或银行恶意阻却解除条件达成,开发商可免除担保责任。从阶段性担保条款的功能来看,该条款应视为附解除条件解除担保责任的约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