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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服刑“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的流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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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4:18:19

刘世玲

刘世玲 律师

内蒙古尊恒律师事务所

  首先,罪犯(亲属)申请或监狱主动启动的,应当组织对罪犯进行病情诊断。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其次,保外就医还需要有保证人。保证人应当向监狱、看守所提交保证书。《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通知【司发通〔2014〕112号】第十一条的规定保证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愿意承担保证人义务;

  (二)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四)能够与被保证人共同居住或者居住在同一市、县。再次,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批准机关应当将批准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通知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民法院,并抄送人民检察院。最后,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原关押监狱应当及时将罪犯在监内改造情况通报负责执行的社区矫正机构。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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