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时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如何承担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在此情况下,即使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本人有财产,被侵权人也应该请求侵权行为人的监护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而非由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承担侵权责任。
具体地,这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即由监护人代替被监护人承担责任,监护人是侵权责任的承担主体。此外,在必要时,监护人若从被监护人的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应当要保留被监护人正常生活和接受教育的开支,这样更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