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可以以口头方式提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行政诉讼在必要情况下可以以口头方式提出。行政起诉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当法院经审查后确定符合口头起诉条件时,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行政案件上诉期限分两种:
1.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八十五条,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第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