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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三条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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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8 11:50:10

张小倩

张小倩 律师

上海天璇(昆山)律师事务所

  法条原文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法条解读

  这个条文我们把它叫作“私权神圣”,是民法最主要的基本原则,原来《民法通则》第五条也规定了民事权益依法保护的原则,原文是:“第五条 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前后两条相比较,《民法典》第三条无论在体系上还是内容上,都有了很大的调整,地位更加重要。民事权益依法保护原则我们在学理上就把它叫作“私权神圣”的原则。这个权利说的是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和合法权利在民法领域当中具有神圣的地位,要受到法律的全面保护。就像欧洲人说的那样:风可以进雨可以进,国王不能进。这一条原来并没有规定在这个位置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对它审议的时候就对它做了一个改变,提到它是最重要的民法基本原则,怎么能放到后边,应该把它放到前边来。后来立法机关就按照这个建议,就把这个原则放到了最重要的原则的位置上。

引用法条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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